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2017年度校園綜合治理暨平安建設目標責任制,扎實推進我校校園綜合治理暨平安建設工作,確保學校安全穩(wěn)定。經(jīng)學校黨委研究決定,由學校與校屬各單位簽訂“2017年度校園綜合治理暨平安建設目標責任書”?,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簽訂范圍:全體校屬處級單位。
二、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領取責任書:
2017年5月26日-5月27日,校屬各處級單位到校園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領取責任書一式2份。
2.組織簽訂:
校屬各處級單位黨、政負責人在2份責任書上簽字,并加蓋單位黨、政公章后,于2017年6月5日下午17時前將2份責任書交至校園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由校園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統(tǒng)一交學校,待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校黨、政公章,領取通知另行發(fā)布。
三、填寫說明
封皮“責任單位”填寫校屬處級單位全稱。
四、聯(lián)系人及方式:
聯(lián) 系 人:胡 燕、梁偉偉,電話:65790017
辦公地址:龍子湖校區(qū)F2508室
校園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