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1年10月31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華水政2021-176號),組織2021年度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現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個人申報

1.按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華水政2021-176號)(附件1)文件要求,參加新增導師遴選人員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附件3)。

2.近三年科研成果統(tǒng)計時間為: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3.11月8日前,將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各學位授權點所在學院。

二、各學位授權點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11月12日前,各學位授權點所在學院學位分委員會審議,將推薦結果報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復核

11月26日前,研究生院復核申請材料。

四、學校學位委員會審定

五、各學院報研究生院材料

1.個人申請表紙質版1份(A4雙面打印且需學位授權點所在學院簽字、蓋章),電子版1份(壓縮包文件名為:學院代碼+學院名稱)。

2.匯總表紙質版1份(學位點所在學院簽字、蓋章,見附件4、附件5);電子版1份(文件名為:學院代碼+學院名稱)。

支撐材料紙質版(復印件)統(tǒng)一交到龍子湖校區(qū)綜合樓北411研究生院招生辦,電子版打包后發(fā)至郵箱:yanzb@ncwu.edu.cn。

聯系人:李老師、郝老師電話:0371-69127478。

六、對材料的補充說明

1.申報表相應證明材料按滿足條件對應提供,無需提供多余材料。

2.專利授權證書應為有效專利(附相關證明,無權專利不算);

3.項目經費需附合同;

4.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1: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華水政2021-176號).pdf

附件2: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docx

附件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docx

附件4:學院新增學術學位碩導申請匯總表.xlsx

附件5:學院新增專業(yè)學位碩導申請匯總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8日

更新日期: 202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