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二級單位責任目標考核工作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校屬各單位:

為做好我校2024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工作并進一步完善相關考核規(guī)程,根據(jù)《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二級單位責任目標考核與績效分配辦法》(華水政〔2024〕163號)文件要求及學校整體工作安排,擬開展本年度二級單位責任目標考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全校各二級單位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教學單位

1. 基本工作量考核評分。由學校年度責任目標與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jù)《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二級單位責任目標考核與績效分配辦法》(華水政〔2024〕163號)要求,對各單位基本工作量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①人才培養(yǎng)基本工作量:依據(jù)全年學校教學工作總量的60%,按照各單位師資結構和人員數(shù)量在全校人員的占比核定;科研基本工作量:依據(jù)各單位人員職稱、學歷結構、人員數(shù)量以及科研目標任務,確定本單位年度科研目標任務。

2. 高質量發(fā)展專項考核評分。各專項考核牽頭單位負責召集本考核組的協(xié)同和配合單位,依據(jù)專項考核方案對各二級單位進行高質量發(fā)展專項考核,并給出考核評分。

3. 反饋提交匯總。經反饋無異議后,各專項考核組將評分結果提交至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管理與服務部門

1. 基本工作量考核評分。由學校年度責任目標與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jù)處級單位考核情況和各二級單位人員出勤情況進行認定。

2. 高質量發(fā)展專項考核評分。由黨委組織部牽頭、校紀委協(xié)同、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對各管理服務部門進行黨建及綜合管理專項考核,并給出考核評分。由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共同對各管理服務部門的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重點對年度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學校黨委會和校長辦公會決策事項進行考核,并給出考核評分。由黨委組織部對管理服務部門的年度工作完成情況、服務意識、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民主測評,并匯總測評成績。

3. 反饋提交匯總。經反饋無異議后,各專項考核組將評分結果提交至學??己祟I導小組辦公室。

三、考核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責任目標管理與考核工作,認真學習相關考核文件,按照各專項考核組的要求,及時報送考核材料。

1. 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社科處、校團委等部門,負責統(tǒng)計匯總全校教職工各類工作量,于2025年1月7日前將各教學單位工作量總量報學校年度責任目標與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人事處,將教學單位各類工作量明細情況反饋給各教學單位。

2. 教職工各類工作量一般均須計入相關教學單位,優(yōu)先計入學科所在教學單位。非學科專業(yè)類課程及相關工作的工作量由課程實施部門統(tǒng)一匯總后報教務處

3. 教職工責任目標考核單位按教職工現(xiàn)在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確認,教職工單位變動之前所屬單位要做好配合協(xié)調工作。

4. 各考核組應于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教學單位高質量發(fā)展專項考核、管理服務部門黨建及綜合管理考核、管理服務部門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考核、全校二級單位綜合測評考核工作,并將各專項考核得分報學校年度責任目標與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5. 學校年度責任目標與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全校二級單位基本工作量考核,并匯總各類專項考核結果。

另:本年度,各教學單位對教職工考核可采取年度考核與周期考核相結合,以年度考核為主、周期考核為輔的方式進行,周期考核一般為2年,主要考核國家級、省級重點/重大等項目獲批情況、到賬經費、高層次獲獎等標志性科研成果。具體考核細則由各教學單位黨政聯(lián)席會議研究后實施。

人事處

2024年12月27日


更新日期: 2024-12-27